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教育学发展积极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系统掌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西方教育理论,熟悉国内外教育理论的发展过程和最新成果,了解国内外教育发展和制度演进过程,形成扎实的教育学专业知识基础。
3.掌握教育研究的方法论和具体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教育学的学术研究和实践应用上做出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
4. 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撰写专业文章。
5. 在身体方面要求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特殊情况博士生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六年。
三、研究方向
根据我校教育学科的现有特色和优势,为了体现学术和实践研究的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现设置三个方向。
1、教育哲学
2、教育基本理论
3、德育原理
4、教育政策、法学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学校规定总学分不少于18学分。本专业安排21学分,多修不限。
(一)必修课程(14学分)
1、学位公共课(6学分)
(1)政治理论 3学分 (2)第一外国语 3学分
2、学位专业课(6学分)
(1)教育哲学( 3学分)
(2)教育学学术前沿问题研究(3学分)
3、研究方向课(2学分)
(1)教育哲学专题研究 (2)教育学原理专题研究
(3)课程与教学理论专题研究 (4)教育法规与政策专题研究
(5)德育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
(二)必选课程(至少4学分)
1、专业选修课(任选一门,2学分。)
(1)现代教育战略与教育热点问题专题研究
(2)教育经济学专题研究
(3)课程与教学理论研究
(4)德育理论与实践专题研究
(5)教育政策与法规专题研究
(6)中外教育比较专题研究
(7)教育心理学专题研究
2、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任选一门,2学分)
(1)西方哲学研究 (2)中国哲学研究
(3)西方经济学研究 (4)中国经济学研究
(5)中国文化史研究 (6)其他课程
五、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课程计划:第一学期初,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必须制定出在研期间的课
(二)研究计划:第一学期初,每位导师必须制订出每位研究生在研期间的科研指导计划,每位研究生必须制定出在研期间科学研究计划。
(三)学位论文计划:第二学期末,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必须制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写作计划。
(四)国内和出国进修:本专业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到国内和国外、境外高水平的学校进行学术交流、进修和学习。
六、培养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用导师负责制。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
(二)博士生课程学习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训练、课堂讲授与师生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深入研究教育基本原理与教育研究学术前沿、现当代重大教育实践问题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教育理论研究与各级各类教育实践研究相结合的方式,既要进一步打好知识基础,更要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三)本专业教育哲学和教育学学术前沿问题研究等专业基础课讲授由学术造诣深的教师担任或者各位导师共同讲授。研究方向课由导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安排具体内容专业选修课不能选择与研究方向相同或类似的专题研究课程,随教师的硕士研究生课程进行。跨学科或跨专业课程,随教师的硕士研究生课听课。选修其他课程要征得导师的同意。
七、科研训练和教学实践
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
1、学术讲座: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8次以上学术讲座,8次以上学术沙龙和读书报告会,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演讲至少2次,以上几项活动至少要有5万字以上的学术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纪录,达到要求记2学分。
2、科研训练:在学期间除了按学校规定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外,还要参加学术会议2次以上并提交会议学术论文,申请和参与导师科研项目,0.5学分。
3、教学实践:一般是为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授课6-8课时,0.5学分。
4、科研训练和教学实践由导师指导、督促完成,导师组统一检查、评定。
八、考核方式和成绩要求
(一)课程考核。博士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和开卷、闭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主要有课堂考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课堂笔试与课程论文结合、课堂笔试与科研报告结合等多种形式。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中期考核。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或第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查。三项考查都合格者,通过中期考核;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终止学习。
(三)年度报告和考核。博士生每年度都必须为导师提交内容包括课程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年度报告,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努力的方向,以便导师及时、全面了解教学、科研情况,评价教学和科研效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九、学位论文开题
每个学生必须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完成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取得优良成绩,通过中期考核,发表学校规定数量的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学分计算可推迟到正式答辩前。)第三学期举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开题分预开题和正式开题。每位研究生必须充分准备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反复讨论和修改开题报告。开题前,围绕拟研究内容至少召集博士生和硕士生开两次研讨会,每次研讨至少征求十人次意见,梳理意见类型,提出解决方案。
开题报告既要注意形式,更要注重实质内容。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文献综述和分析,现有研究的问题,该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论文的结构框架,材料准备情况,国内外参考文献规范等。字数应不少于5万。
开题前学生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填写开题报告申请书,待导师对开题报告做出认真、细致、准确评价,同意开题后才可参加预开题。
包括预开题和正式开题报告均必须提前至少一周时间提交指定指导导师组或者指导委员会每个成员审阅,根据老师意见,提交电子文本或者纸质文本,或者两种文本。在一周前不能为导师组每个成员提交开题报告者均不得参加开题。
开题时,必须有两种文本,电子文本必须做成多媒体课件,供开题演示使用。纸质文本提交至少四份完整文本和每位导师一份简化文本。
给导师组每个成员提交的开题报告均不能出现开题者本人及其导师的名字以及其他直接或者明显透露自己身份的信息。否则均视为作弊,不能参加开题。
预开题和正式开题是否通过均由导师组无记名投票决定。预开题首先采取导师一票否决制。正式开题外请专家一票否决。在正常时间内没有进行开题或者没有通过开题者,或者延期或者重新开题。延期和重新开题应完成与初期开题基本一致的过程。
预开题和正式开题,导师均须参加,不参加者视作弃权,没有在开题报告书上签字者视作一票否决,签字后未参加者以不同意计算票数。
十、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
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完成规定的包括发表论文、学术报告等各种科研任务和实习过程,并取得优良成绩,其中至少发表一篇反映博士学位论文核心思想的学术论文;正式答辩送审论文外审专家一致通过;必须写出三年来包括课程学习、科学研究等情况的汇报书;必须提交包括学习计划和成绩,科研计划和成果等内容的纸质和电子档案;必须按学校要求,认真填写答辩报告申请书,待导师对答辩报告做出认真、细致、准确评价,并得到导师同意。否则,延期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分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答辩前,围绕研究内容至少召集博士生和硕士生开两次研讨会,每次研讨至少征求十人次意见;至少征求非导师组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校内和校外各两位专家的意见,并梳理意见类型,提出解决方案。
答辩既要注意形式,更要注重实质内容。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文献综述和分析,现有研究的问题,该论文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论文的结构框架,材料准备情况,国内外参考文献规范等。详细汇报与导师、博士生、硕士生和校内外专家讨论及梳理、解决问题情况。
预答辩和正式答辩是否通过均由答辩委员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决定。在正常时间内没有进行答辩或者没有通过答辩者,或者延期或者重新答辩。延期和重新答辩应完成与初期答辩基本一致的过程。
预答辩和正式答辩,导师均须参加,不参加者视作弃权,没有在答辩报告书上签字者视作一票否决,签字后未参加者以不同意计算票数。
2007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