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菲 副教授

李菲,1977年1月生,山东省人,中共党员,教育学系,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原理专业,博士。
1996年9月——2000年7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学专业攻读本科学位;2000年9月——2003年7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育史专业攻读硕士学位;2003年9月——2006年7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原理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9至今,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工作。
主要承担教育学、教师伦理学的本科生教学,承担教育学、小学德育原理、德育案例研究的研究生课程。工作迄今,已担任两届本科生导师工作,指导众多本科生论文和近十篇硕士研究生论文。
近年在《教师教育研究》、《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学报》、《江苏高教》、《教育科学》等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如《论大学教师的教学伦理精神》、《基于价值认同的学校社会责任感教育构建》等;已出版一本著作《学校德育的意义关怀》和一本译著《德性的探寻:有关品德教育的道德对话》,参编多部教材;目前主持一项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和校级课题,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